中石化联煤委函(2022)2号
关于征集煤化工含盐废水处理技术规范
团体标准编制单位的函
各有关单位: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产业政策对煤化工提出了“以水定产、总量控制、严禁取用地下水”等标准,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规定“废水处理产生的无法资源化利用的盐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作为副产品外售的应满足适用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确保作为产品使用时不产生环境问题”。为了规范煤化工行业含盐废水处理技术,引导行业制定经济合理的可行性解决方案,更好地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煤化工专业委员会牵头立项并承担了《煤化工含盐废水处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
为发挥行业标准的引领作用,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前瞻性、引领性和代表性,现向煤化工行业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及环保公司征集技术规范的参编单位,共同参与技术规范标准的编制工作。若有意参加,请填写“标准编制单位信息表”(见附件),于3月15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发送到煤化工专委会秘书处邮箱。
联系部门:煤化工专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王 倩 010-84885315,15811096956
王秀江 010-84885258,18610628088
邮 箱:mhgzywyh@126
附 件:标准编制单位信息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煤化工专业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