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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豁免、鉴别管理制度有关意见的函
时间:2019-03-01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制度和鉴别管理制度等文件能够更加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切实满足管理需要,生态环境部已启动对《名录》的修订及危险废物豁免、鉴别管理制度的研究工作。为了充分反映煤化工行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工作安排,请各单位结合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和鉴别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名录》的修订意见及依据,请填写附件1;对《名录》中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种类以及豁免内容和依据,请填写附件2;其他关于完善《名录》、豁免管理制度、鉴别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请另附文字。请认真研究并于313日下班前提出书面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煤化工专委会,回复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感谢支持!


附件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意见征求表

附件2:建议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种类汇总表

附件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联系人:赵  明、王秀江

  话:010-84885315

  箱:13810693018@163.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煤化工专业委员会

                           2019年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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