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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时间:2018-09-03

生态环境部8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对环保督察执法方面如何避免“一刀切”再次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严格禁止“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对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以及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各地要出台细化防止“一刀切”的有效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既要反对不分违法合法的“一刀切”,又要警惕抹黑环保。

有记者问,舆论质疑,地方为应对环保督查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无论企业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一律关停,对此怎么看?

刘友宾表示,在环境执法过程中,我们一直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办事。要坚持分类整改,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生态环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即便是对污染较重的企业,也会提出整改意见,给出整改时限,只有对那些确实治理无望,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才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

刘友宾称,针对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个别地方出现的“一刀切”有关情况,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对被督察省(区、市)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平时不作为、临时乱作为的情况发生。今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也特别强调,要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行为。31日上午,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一刀切”行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要加强对生态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一直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不分违法合法的“一刀切”行为。任何一起这种行为,其影响都是极其恶劣的,都是不能容忍的。对个别地方出现的问题,坚决进行纠正。同时,也要警惕另一种情况,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拿环保说事,实际上其违法违规行为和环保“风马牛不相及”,是给环保抹黑。

“我们将排除干扰、保持定力,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权益。”刘友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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