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方针、政策,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表彰在节能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十三五”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并在今年三季度召开的全国石油和化工节能工作会议上,对评选出的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根据相关部署,煤化工专业委员会在煤化工行业内开展先进单位、优秀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有关单位按照《“十三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一)的要求,组织相关参评工作,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寄至专委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gxuejian@126.com。
二、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煤化工专业委员会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728室(邮编100723)
联 系 人:
邢雪健 010-84885315 13811551823
王秀江 010-84885258 18610628088
三、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推荐表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网站(www.cpcif.org.cn)下载。
附件:
1、评选办法
2、先进单位推荐表
3、优秀服务单位推荐表
4、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煤化工专业委员会
2020年3月8日